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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男子刀刺女友欲同归于尽 犯故意杀人罪获刑3年

2016-11-19 15:21:30  中安在线    参与评论()人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合肥市庐江县一男子因为失恋,竟然拿出刀子欲与之前交往的女子小娟(化名)同归于尽。在路上遇到之后,他抓住小娟,用刀子刺向小娟,小娟因此受伤。为了保命,她拼命挣扎,顾不得双手被割伤的危险,徒手抓着刀子反抗,虽然刀子插在脖子上,好在她最终保住性命。近日,男子犯故意杀人罪在庐江县法院获刑。

王某今年40岁,今年5月1日17时许,他在庐江县庐城镇一小区附近,偶遇与其有感情纠纷的小娟。因为小娟不愿与他继续交往,他便产生了与小娟同死的念头。事发当天下午,小娟经过该小区时,王某看到小娟,告诉小娟要聊聊。小娟告诉王某,没什么好聊的,该处理的事情都处理好了。随后,王某一把抓住小娟的脖子,小娟推开了王某,准备往附近一家理发店走。而随后发生的一切让小娟没有想到。“他抓住我的手说,不会让我好过的。说着就用刀刺在了我的脖子上。”小娟称,她下意识用手抓着刀,在抓着刀的过程中两手被刺破,一边挣扎一边大喊“救命”。最终小娟挣脱逃走,此时刀子还插在她的脖子上,她跑到旁边其亲戚家店里,亲戚发现她受伤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小娟在逃跑时还发现,王某拿了另外一把刀刺伤自己的脖子。

小娟被刺中的是颈部正中偏右侧,她被送往医院进行手术取出刀子。经鉴定,其甲状腺损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王某亲属与小娟达成协议并赔偿2.5万元,取得了小娟的谅解。庐江县法院认为,王某因情感纠葛与小娟发生矛盾,没有采取理性的处理方法,反而产生先杀小娟后自杀的意图,并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入被害人颈部,以致被害人经手术后取出刀具。近日,王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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