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研究疫苗和免疫规划政策的北京某高校博士生陈飞(化名)表示,疫苗对人体产生副作用存在多种可能:疫苗质量不过关及接种过程中医院方面存在疏漏;接种前孩子处于患病的两周潜伏期内,症状还未显现。而在两点均没问题的情况下,具体到每一只疫苗的混匀等生产技术都会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加之孩子体质、天气等外在环境综合作用,也可能会发生不良结果。
自从得知朵朵病发以后,吴焱到处打探、寻访治疗的方法。在这过程中,吴焱认识了来自全国各地发生类似不幸的受害者家属。吴焱逐渐意识到,朵朵的病并非单纯的“倒霉”。在社会目光之外,公共话题的边缘确确实实存在着一个疫苗受害者群体。
吴焱和其他疫苗受害者家属一样,走上了维权路。从2012年起至2015年三年期间,上访维权取得了实质性效果,吴焱为朵朵争取到来自当地疾控中心130多万的一次性补偿款。
据国务院通过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显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严重后果的补偿,需区分疫苗的种类。属于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规定受种疫苗等情况的一类疫苗,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
但因为贵州省未正式颁布有关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办法,朵朵的补偿款参照依据是该地《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有关妇女儿童的条文。
巨额的补偿的确解决了吴焱的燃眉之急,可这一笔赔款却远远无法铺平朵朵剩余的人生路。
韶关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刘洪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现行的疫苗伤害救济制度存在救济范围较窄、补偿标准不够明确、补偿程序复杂以及因果关系认定过于严格的问题。”
俗话说“因病成医”。早已对疫苗相关制度心存质疑的吴焱,从一名信息技术员摇身一变,成为一名对疫苗异常反应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深的维权斗士。
10月18日上午,吴焱起诉遵义市中医院、遵义市红花岗区实验幼儿园一案在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开庭。面对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吴焱亲自上阵。他不相信律师,他觉得律师不懂疫苗。
身穿粉色衬衫的吴焱在原告席上自信而强硬,对被告代理律师的叙述表现出极大的不屑,“他根本不懂疫苗”。
庭审后的下午,吴焱也异常的忙,他准备参加一个联谊会,这个会议旨在讨论疫苗异常反应相关政策的改进,吴焱扮演着倡导者的角色。
“他们不懂疫苗,真是无知者无畏”
“他们如果告知了我要在幼儿园接种疫苗,我根本不会让朵朵接种。”吴焱翻开朵朵的接种本,以往朵朵的疫苗接种全都在遵义市的三甲医院进行。唯一一次在幼儿园接种,悲剧就发生了。
今年9月22日,遵义市中医院和红花岗实验幼儿园突然收到吴焱的起诉书。吴焱起诉这两家单位在朵朵于2011年10月18日接种A+C流脑疫苗前,没有履行应有的告知义务。
如今,遵义市中医院负责那一批次接种的防保科科长早已退休,区实验幼儿园当时朵朵的班主任也早已离职。
5年来都相安无事,遵义市中医院和区实验幼儿园因“无端被告”感到十分冤枉。
红花岗区实验幼儿园吴娱老师介绍,幼儿园从2000年起开办,至今已经16年了。可这16年来,从未出现过像朵朵一样因接种疫苗出现异常反应的情况。
幼儿园教学楼一楼的右侧是保健室和厨房,这是幼儿园孩子健康的两道关口。每次市、区接种疫苗的通知下达至幼儿园,幼儿园保健室都会通过各班班主任以张贴告示、在教室门前小黑板写告示等形式通知孩子家长接种的相关事宜。一直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