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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加点料:男子与初一学生谈恋爱发生性关系 被判强奸罪】邱某通过网上聊天工具与隆昌县某中学初一学生梁某相识并恋爱。2015年4月4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邱某在明知梁某系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带梁某到隆昌县城某旅馆开房,并同梁某发生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