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平房里我们发生过三次性关系,有的平房里发生过几十次。”黄某回忆,他欺负王小丽时杜某基本都在场,“最后这次她不在,我过后告诉她了。”王小丽也证实:“黄某怎么逼我,我母亲都当听不见,没有任何反应,一点也不管。”
受裸照威胁女儿隐忍三年报警
面对男友对女儿的性侵,王小丽说:“我母亲在场有时候躺着,有时候玩手机。”
2014年10月末的一天,王小丽和几个同学在她的姥姥家聚会,这时,王小丽的母亲和男友来了,说接王小丽回去取点衣服。
后来,同学看到,王小丽很生气地回来了,什么也没有拿。大约晚上9时,王小丽的母亲和男友又来了,同学听见王小丽跟她母亲吵架:“你自己做了什么事,你自己不知道吗?”
同学问王小丽怎么了,王小丽给她看了母亲男友黄某发来的短信:“你晚上回来好好谈谈,你是我的女人,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如果不回家,我就往学校贴你的裸照。”
在同学的追问下,王小丽打破了沉默,说出了母亲男友强奸她的事。同学劝她报警,陪着王小丽找到爸爸,讲明了事情经过。
当晚,爸爸报了警,民警将杜某和黄某分别带到问询室问话,在他俩的手机里发现了他们给王小丽拍的裸照。
在王小丽报案之后,黄某怕被抓,又给她发短信让她销案。
黄某在短信中写道:“我写了一张广告和一张照片,你不回来我就放门卫,然后发给你学校、网上,看的人保证多,因为是真人大片。”“你再不回电话我就只好给你姥打电话了,如果我把咱俩的事让你姥知道,她能怎么样,是什么后果,你自己想吧。”
两名被告犯强奸罪
分别被判处10年、14年
不久,王小丽母亲杜某和其男友黄某因涉嫌强奸罪被依法刑拘。庭审时,黄某和杜某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但二人都辩称:“没有使用暴力手段威胁被害人。”
被害人母亲杜某更是强调:“我没有主动帮助过黄某强奸我女儿,我是被黄某唬住了才帮他做我女儿的工作,当时糊涂了。”
杜某还辩称:“我患有妇科病,陪不了黄某,我也舍不得黄某,我就替他做女儿的工作了。”
杜某男友黄某说:“之前我和杜某商量,让她做她女儿的工作,让她女儿跟我发生性关系,她开始不愿意,后来同意了。”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杜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的手段长期多次奸淫同一被害人,从该被害人不满十四周岁开始持续到其十七周岁,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系共同犯罪。
关于被告人黄某、杜某提出的其未使用暴力手段的辩解,及被告人杜某提出的其没有主动帮助过被告人黄某的辩解,因有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医院伤情诊断书,短信提取记录等证据证实,能够证明被告人黄某、杜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强奸被害人,故对二被告人的辩解法院不予采纳。
这起强奸案在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黄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杜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两名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王小丽母亲杜某悔恨地说:“也心疼女儿,但我被吓唬住了,当时糊涂了……”如今,本案被害人王小丽重新过上了平静的生活,谈及为何隐忍3年才报警,她曾说:“不想让妈妈被黄某欺负,也不想让爸爸知道这事跟黄某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