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销售跟我们说,3米9,电梯占三分之一,铺面入门占三分之二。”任先生说,当时心想着即使电梯和门各自一半,各自都有将近2米。
建委协调效果并不理想
此后,魏先生多次与开发商协商,但效果并不理想。
今年1月前后,他向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建委)反映了此事,建委也多次出面协调处理此事。根据任先生提供的建委官方回复文件显示,建委相关业务处室于2016年1月5日、8日分别约谈了开发商和设计单位,要求更改设计方案。
在建委的协调下,2015年1月8日,设计单位四川奥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出示了设计回复称,为了满足业主的使用便利性以及商业最大化,修改内容为原“MDC1052”改为“MDC1452”(在原来门宽1米高5.2米的基础上改成门宽1.4米高5.2米),并且在另一侧山墙面的位置增设一道疏散门。
“门的两侧一侧是电梯,一侧是压力柱,根本没法把门扩宽到1.4米。”任先生说,此后事情一拖再拖,至今没能解决。
开发商“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合同也没问题”
23日,任先生再次与开发商成都荣盛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此前一直负责协调此事的向经理称已经不再负责此事,并拒绝透露负责人员信息。随后,华西都市报记者与向经理联系,表明身份后,对方直接挂断电话。
当天下午3点许,记者再次联系该公司登记在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的相关负责人李经理,她表示将安排负责对接人员与记者联系。
其间,华西都市报记者多次催促对方给予回复,对方一直表示稍后给予回复。当晚5点40分许,一位胡经理(音译)联系记者,匆忙简单回复称:“房屋经过验收才使用的,说明我们的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合同也非常清楚,我们也没有欺诈。”
律师说法
“实际与图纸比例不符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房”
虽然合同上未具体标注铺面入门和电梯的尺寸,但从合同附带的图纸上看,初步判断实际中的尺寸与图纸比例不符。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孙婷律师认为,开发商应按商铺买卖合同中所附购房屋平面图确定的标准交付,若开发商交付的商铺不符合平面图纸要求又影响消费者使用,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以达到图纸要求,若开发商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和赔偿损失。华西都市报记者李秀江摄影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