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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放生之风兴盛因存在“利益链”和“推手”(2)

2016-06-02 08:41:09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以此次放生狐狸为例,组织者首先通过网络发帖,寻找愿意参加放生活动的人,确定放生只数后,组织者再去河北的一家养殖场购买人工养殖的蓝狐和貉,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组织在汤河口放生这些动物。

虽然不了解此次放生组织者究竟收入多少,但可以想见,组织者绝对不会做“赔本买卖”。在不少地方,放生背后俨然已经形成一条“利益链”,甚至已催生出订单生意:譬如放生鸟类,放生者向鸟贩预订,鸟贩接下“订单”后,便向捕鸟者下“订单”,捕鸟者按“订单”捕捉,然后送到鸟贩处,鸟贩再按“订单”卖给放生者,放生者再预订,如此循环往复。

监管存空白

如何处罚违规放生没有明确规定,应通过立法和宣传让人们树立正确放生观念

究竟是什么人在组织放生?“网上组织放生的,一搜索一大片。”一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90%以上的不合理放生活动都是放生组织在网上发起的,各种放生QQ群、论坛、微信群等都是组织放生的平台。

孔令水说,目前涉及放生问题的法律法规只有1992年开始实施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但该条例对如何处罚违规放生行为,并没有明确规定。

此次怀柔区汤河口放生事件就是依照该条例,由园林绿化局责令放生组织者将未捕获的动物限期捕回。与此同时,怀柔区园林绿化局还责令放生组织者对村民家禽损失以及其他损失给予了赔偿。

“坦率地说,此次放生虽然闹出了不小的风波,但按照法律规定,并不能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怀柔森林公安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

孔令水介绍说,如果放生的动物并没有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在实际执法中基本上难以处罚。“目前《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在修订,林业部门也已经反映了放生等相关问题,希望新出台的法律对于这一问题进行更明确的规范。”

此外,孔令水也很看重对公众的宣传,“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公众应当树立正确的观念,不可随意放生,否则就可能好心办坏事,造成放生动物死亡而有悖放生初衷,甚至还可能对放生地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

■记者手记

放生没那么简单

怀柔汤河口放生闹剧,付出了惨痛代价,从刚放生的380只,到最后仅剩下40多只。动物们在伤痛之余估计会很困惑,这么折腾一圈,还死伤了那么多同伴,这究竟是杀生还是放生?

放生起于慈悲心,也起于对动物的爱护。与其因放生不成变杀生,倒不如毅然放弃“放生”的形式,真正回归其“护生”的本意。要知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

心中有爱、手下留情、珍视生命,这些都是延续放生内涵的有益实践,也都比迷信某些形式更有意义。

(责任编辑:柯旺 CN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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