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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3岁男童病重获捐170万 被曝家底殷实有多套房产(2)

2016-03-22 09:41:03  钱江晚报    参与评论()人

小洛洛父亲李先生:

为孩子治病,家里已非常困难

昨天,钱江晚报记者联系上小洛洛的父亲李先生,对于网友的质疑,他称自己已感到“身心俱疲”。以下是他对此事的正面回应:

小洛洛得的病,国内无法治疗,我们不愿放弃,在杭州的医生指点下,才得知新加坡的医院可以治。只要有希望,谁愿意放弃自己的孩子?于是我们才将小洛洛送到了新加坡。

在那边的医院,我们遇到好几个同样病症的宝宝,他们同样面临沉重的费用压力。在交流中得知,他们都是向慈善机构求助,通过众筹解了燃眉之急,于是我们才萌生了向公众求助的想法。

首先,我家中几名成员的工作,并不是像外界所说的那样是公务员,而是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每个人的月收入只有4000元左右,这个可以看工资条,作不得假。

至于那辆“豪车”,你们可以到我家中亲眼看看,是6年前买的一辆老款途观,还是结婚的时候家中老人给买的。本来想过把车卖了变现,可问了一下,根本卖不了多少钱,又是家中唯一交通工具,所以保留了下来。

我们夫妻名下只有一套房子,也是结婚买的,目前已经抵押了110万元贷款。网友说我们家有三套房子,肯定是把我丈人家的两套老房子也算了进去。那两套房子从小洛洛生病起,就已经低价挂牌出售,但因为房子比较老,加上之前楼市行情不好,一直无人问津。

李先生说,因为给儿子治病,已经花光了家中积蓄,走投无路之下才选了向网友求助的下策。“网友的恩情铭记在心,现在我们一家人生活非常窘迫,平日里也是节衣缩食省钱,希望大家不要再以讹传讹给我们伤口上撒盐了。”

临海民政局:

高额医疗费已超出承受能力

帮助小洛洛众筹治疗款的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下简称儿慈会),是国家民政部下属的一个慈善基金。昨天,“儿慈会”一名工作人员接受钱江晚报采访时称,因为网友有异议,目前已提前关闭了这个众筹项目,目前正调查此事。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小洛洛的家人出具了社区、街道、市三级盖章的贫困证明,所以才通过了众筹申请验证。“目前募集的所有资金仍在我们官方平台,具体支付方式是采用‘公对公’模式,即基金会直接与医疗机构对接,网友不需担心爱心款被滥用。”

昨天下午,临海市民政局的陈局长在接受钱江晚报采访时也称,局里已对此事进行了详细调查。

陈局长说,3月7日,小洛洛的父亲李先生向临海民政局提交了加盖了临海古城街道鹊墩社区、古城街道办事处公章的贫困证明,并提供了浙江省儿童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支出发票(约150万元),及后续医疗费用仍需200万元的相关材料证明。工作人员随后依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3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审核认定。

相关文件对“因病致贫”的界定是这样的: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

陈局长说,临海民政局根据社区、街道调查的基础上,对小洛洛病情审核的前提下,加盖了公章。不过,陈局长补充说,这份证明仅作为向慈善机构说明当事人当前家庭经济情况,不能作为其享受低保等政府保障的依据。

《慈善法》出台,将对个人求助行为起到怎样的规范作用

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慈善法,这部法律将于2016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慈善法规定,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必须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发布募捐信息进行募捐。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也就是说,现行网络众筹募捐的模式不符合慈善法规定。相关法律人士表示:“在此之前,我们看到,个人求助已经在网上发生一些问题。当前我们国家慈善事业正在发展,我们互联网募捐还没有更大把握的时候,现在对它进行必要的管理是很有必要的。”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来表示,慈善众筹平台应要求发起人详细列明自己的财产情况,避免争议。“因为你向社会发起求助,必须要把你所有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布,当然隐私除外。这样所有捐赠人才能作出一个准确的判断。对于信息不通畅造成的误解,容易伤害捐赠人爱心。”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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