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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常年对妻子家暴 性侵两亲生女儿被妻锤死(2)

2016-03-02 09:46:08  环球时报    参与评论()人

案例五:以暴制暴杀夫

吴某是一位善良的农村妇女,1990年同蒋某结婚,共生育二女一男。婚后第二年开始,蒋某便对吴某打骂,善良厚道的吴某从不还手,被打骂的次数达上千次之多。吴某身上经常是青一块、紫一块,但对蒋某的暴行,她从来没有报警,觉得“家丑不可外扬”。而最终让吴某忍无可忍的是蒋某竟然对两个亲生女儿实施性侵。激愤之下,吴某用铁锤杀死蒋某,随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该案,吴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针对以上案例,省妇联提醒海南广大妇女,当妇女面对家庭暴力时,应勇敢地对施暴者说“不”,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人大代表:呼吁所有施暴者放下拳头

对于家暴问题,海南省人大代表黄桂提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认为,请不要对您的家人使用暴力,特别是对妇女儿童使用暴力。今天的中国是法治文明的中国、平安的中国,各地公安局要负起责任,不要把责任推给妇联,建议对施暴者符合拘留条件的一律拘留,发现一起,惩处一起,让海南千千万万个家庭平安,让更多的妇女儿童不必担惊受怕。

如何让施暴者放下拳头?黄桂提认为,不可缺少公安的手铐。不少妇女被殴打受伤后,不敢报警,就是担心警方不能成为他们的亲人、保护神,反而成为施暴者的保护伞;担心自己继而遭到施暴者的报复,遭到更惨痛的殴打。

“文明的对立面就是野蛮,就是暴力。只有大家学法、懂法、守法,不管男女老少,都倡导文明了,妇女儿童肯定不必担惊受怕。”黄桂提说,普遍民众,尤其是偏远地区、文化程度较低的民众,对于家庭暴力这方面的法律意识还有些淡薄。所以要普及教育,特别是乡镇、农村边远农村,群众懂字了才知道法律,知道施暴违反哪一条了,要受哪一个惩罚。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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