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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高价彩礼让婚姻难以承受 准新郎求民政干涉(2)

2016-02-23 13:47:43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近日,记者通过网上聊天、电话采访、实地调查了解到陕西一些地方收彩礼的大致情况,以西安周边为例:蓝田、周至等地乡下嫁闺女收取彩礼在2-3万元之间,临潼区、高陵区渭河以南地区收彩礼在3万元以上,而渭南则是“前四中八后十二”即一般人家娶妻下聘礼4万元起步,中等人家8元万起步,富裕人家12万元起步。今年春节记者到蒲城参加一场婚礼,女方家索要聘礼6万元,经介绍人协商,最终以4.6万元“成交”。

收取聘礼的“制高点”一个是陕北榆林,彩礼水涨船高,就连一般人家嫁女收彩礼都在10万——20万元之间:另一个就是西府宝鸡陇县一带,据网友反映,此地一般人家嫁女开口要价10万至20万元,已成常态,甚至出现了准新郎发帖恳求当地民政部门出面限制“高价彩礼”的事例。

高价彩礼对于城市、农村一些富裕家庭,即便男方家庭并不赞同,但尚可接受,可对那些收入一般的人家,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一般彩礼都是另外计算,并不包括给女方购买“三金”、购买家电和女方的陪嫁品,女方向男方家收受高价彩礼走两个极端,一个是女方家属于比较贫穷的家庭,想靠嫁女补贴家用,同时是对自己多年抚养女儿的一个回报;另一个是男方家庭富有,女方以抬高聘礼体现自己的身价,也为自己日后的小日子奠定基础。

在一些偏远山区和比较落后的地方,女儿出嫁收取高价彩礼,已经陷入恶性循环,就是妹妹姐姐收的彩礼,转手就变成了哥哥弟弟娶妻下的聘礼,而且互相攀比,不甘人后。还有个别人抱着传统观念,把女人当作摇钱树获取意外之财,却不知增加了结婚成本,给女儿日后生活背上了债务,增添了负担。

嫁女彩礼——谁让爱情变了味

对于娶妻嫁女下聘礼收彩礼是否妥当,记者对30名已婚的80后和未婚的90后进行随机采访,发现男方和其家庭对收彩礼大多持反对意见,而女方大多站在父母的角度,持赞同态度,认为父母辛辛苦苦养育自己,收的彩礼就当是给父母的回报;中立者则认为适当的收彩礼可以理解,但不顾男方家的经济条件,狮子大张口,那就适得其反。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家长都愿意收取彩礼,家住西安临潼区城关镇的老高,是一个包工头,大闺女出嫁时,他只收了亲家10001元,取意为“万里挑一”,办完婚礼,女儿回娘家时,他又把钱还给了女儿。由于家庭比较富裕,他给女儿陪嫁了一套房子和一辆价值12万元的小轿车。老高说:“嫁闺女要彩礼我认为就是一个民间风俗,讨个吉利,没有必要漫天要价,只要娃们过得好,有出息,比啥都强。”

采访时记者发现,无论在城里,还是在乡下农村,女方家庭条件好的,男方家里只有一个男孩的,女方父母对于彩礼并不太看重,只是出于礼节和面子,适当的收取彩礼;而男方家男孩多的、比较贫困的家庭,女方家长担心将来女儿嫁过去受苦,反而特别看重彩礼,尽量为女儿多要些彩礼,甚至不怕撕破脸面。

专家称 爱情是婚姻的基础远远大于钱财

“结婚收取彩礼的多少,并不能衡量感情的分量。”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燕说,“作为年轻人来说,婚恋观应该以爱情为主,不要随着社会风气走,不看年龄,也不看有没有爱情基础,也不看婚后是不是能有幸福感,然后就嫁给他,我觉着就是一条:婚姻家庭应当以‘爱’为核心。”

西安心理学会会长尚华分析说,女方家要彩礼更多的是一种测试,来看看男孩子是不是真的爱我女儿,是不是有责任心,值得信赖,多数女方家长都是用这种方式来考验、测试男方,并非一定是要多少钱。作为男方,不要一味地指责,而是应该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包容,而女方也不能狮子大张口,不能以给不起彩礼为理由就不让孩子结婚。

陕西天时法律咨询公司主任张卫曾经代理过多起婚姻诉讼案件,他认为婚姻建立在男女双方爱情的基础上远远大于钱财。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关系收受财物”。但现实中,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在一些贫困地区,因彩礼纠纷而闹上法庭的情况屡见不鲜。他希望做家长的,在为儿女缔结婚姻时,充分尊重儿女的意愿和公序良俗,切勿存在攀比心理,自觉抵制传统陋习。记者杨立

(责任编辑:柯旺 CN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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