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走前,李建良给黄母几百元置办年货。 南国早报记者 蓝锋摄
南国早报记者蓝锋通讯员罗顺敏林有安
14年前,巴马瑶族自治县的一名死刑犯黄某,因在田阳县等地犯下命案被判极刑。临刑前,黄某留下遗嘱,将自己的母亲和一对儿女,托付给曾经打算挽救他的巴马民警李建良。为了一句承诺,李建良14年来省吃俭用,赡养了黄某的母亲,并将黄某的子女抚养成人。
1 一次“失言”泄露秘密
1988年,以优秀毕业生身份从警校毕业的李建良,回到巴马县公安局当一名普通的刑警。1990年,他工作表现优异荣立三等功,局领导觉得他是个可塑之才,把他调到撤并前的局桑派出所主持工作。
在局桑派出所的两年时间里,局桑乡(该乡2005年撤销并入所略乡)街上黄某的母亲黄母经常来找他,让他帮教育她那顽皮的儿子。“小李啊,你想想办法帮我劝劝我的儿子,让他不要在外面干傻事了。”黄母的丈夫早年离家出走,膝下三女一男,女儿相继远嫁,黄某成了家里的顶梁柱,却十分不顾家。
李建良每次见到黄某,都找他聊天,希望他能承担家庭的重任,黄某并没有理会。1992年,李建良调离局桑派出所,回到刑侦大队任职。其间他听人说,1993年黄某结婚,儿子出世后,他又继续到外面闯荡,后来还给家里寄钱盖新房。李建良以为黄某在外面闯出了一片天地。
2015年12月,看似沉寂20多年的这段渊源,被李建良的同事挖了出来。一次饭桌上,酒后“失言”的李建良,告诉同事他有一个“妈”。然而,他的同事都知道,李母在1996年已经离世。
原来,李建良的“妈”就是黄母。而这段情缘的由来,还得从2001年说起。
2 死刑犯临终托孤
1999年的一天,南宁和田阳的警方向巴马警方发出一份协查通报,嫌疑对象是9年前李建良认识的黄某。
那年,巴马县交界的百色市田阳县火车站附近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很快,犯罪嫌疑人黄某落网。经查,1997年至1999年,黄某曾连续3年以谈恋爱为名,在田阳、武鸣等地分别诱骗3名女子抢得钱物数万元,并将她们残忍杀害。时任巴马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的李建良,负责协查此案。
2001年6月,黄某被判处死刑。然而,令李建良意想不到的是,黄某留下遗言,希望他到田阳看守所见上最后一面。
“李警官,我杀人了,死有余辜,可是我放不下母亲和两个小孩,他们是无辜的。”李建良回忆说,他到田阳看守所时,两人的对话并不多,黄某话语里透露一股殷切的期盼。
考虑到多年来曾与黄某打过交道,且记得10多年前黄母曾对他说过要教育好黄某的话,此次见面,黄某的托付触动了他的心,于是他对黄某说:“你放心吧,你妈和小孩的事,交给我了。”
3 为一句承诺坚守14年
2001年9月,黄某在田阳被执行死刑。面对家庭变故,黄母每天以泪洗面,整日闭门不出,黄某妻子因承受不了别人的闲言碎语和异样眼光,离家出走,留下年仅8岁的儿子和6岁的女儿。
看到孤苦的老人和两个年幼的孩子,李建良担起了照顾他们的重任。局桑村距巴马县城60多公里,李建良只要一有空,就驱车2个多小时,翻山越岭给黄母还有两个小孩送衣服送钱,陪他们吃顿饭,聊聊天,给两个小孩买新衣、文具,带着他们和自己的儿子一起吃饭、玩耍,并嘱咐村干和学校老师多多关照。经过几年坚持不懈地关照和开导,黄母和两个孩子逐渐走出了杀人犯亲属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