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6日,郑春梅对北青报记者回忆,一个没蒙面的陌生人将郑殿荣带走。这人长脸、瘦,不是二胖子刘忠林。对其他细节,她已印象模糊。
郑春梅证言为何多次变化?王贵贞分析,郑家人可能受某方面影响,造成她证言不稳定,而她最初的证言,无疑最接近真相。
异常的不单是证言,证物也在消失。
本案再审后,吉林省高院于2012年7月委托辽源中院协调警方进行DNA鉴定,要求找到郑殿荣的尸骨和头骨,与郑殿臣进行亲属关系鉴定。如能找到胎骨,再进一步与郑殿荣尸骨、刘忠林血样作比对,以确定该胎儿与二人是否具有亲子关系。
辽源中院协调本案原办案单位东辽县公安局来落实。2012年8月,警察来到会民村四组南山挖开郑殿荣坟墓,只见到原来包残骸的塑料布和木板,尸骨和衣物不见踪影。
郑殿臣对北青报记者说,1990年警方完成尸检后,残骸由他和三弟(已故)土葬,埋后第三天,几个穿制服的人找其三弟再次尸检,当时,挖坟和回埋都由他们操作,不让三弟看。郑家人并不知道他们是法院的还是公安的人。
县公安局后来向辽源中院汇报:经核实,警方没有二次尸检,当年提取的头骨和胎骨在案件诉讼完毕后保存十年,后被销毁。
再审近四年未结案
再审就此搁置,至刘忠林出狱,历时1395天没结案。
一个好的信号是,去年12月,代理此案的北京律师张宇鹏接法院通知前去阅卷。但开庭形式和时间依然无消息。今年1月15日,刘忠林出狱前夕,王贵贞致电法官孙振伟。孙称,律师阅卷后还没交辩护词,等收到辩护词法院再研究。
被问及“为何一拖四年”,孙说,时间确实挺长,请予理解。“毕竟是无罪申诉,如果作出无罪判定,影响很大。这个案子必须慎重,不能轻易作出无罪还是维持。再等等。”
被问及“办案是否有延期手续,是否有阻力”,孙答复延期有手续:“对于当事人来讲,我只能说你等结果。办案过程和有什么阻力,说了等于泄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王殿学律师表示:“申诉案的复查可以多次延期,而一旦决定再审,则只能延期一次,且不得超过6个月,这是刑诉法硬性规定。本案其实是一个早该清理的积案。”
在此前申诉过程中,王贵贞曾举报另有“真凶”。他认为“真凶”可能与埋尸菜地的主人老揣家有关联,案卷有证言显示,老揣两次试图把郑殿荣介绍给他亲戚。但办案人员没追查此事。老揣已去世。
对于“谁是真凶”,郑殿臣也感兴趣,但他说,毕竟是人命的事,没证据不能瞎猜测。
而刘忠林听北青报记者说郑春梅讲过两人绑架郑殿荣,他很惊讶,称头一次听说。
重获自由后,他对社会“很陌生”,记忆也有偏差,他把被警方带走他的时间记成发现尸体当晚,而不是次日。但他能记起郑殿荣失踪次日,他帮助寻人,还爬过山。郑殿臣也记得,他确实帮忙找人,还在郑家吃的饭。
郑殿臣说,离老揣家豆子地不远就是刘忠林玉米地,如果是刘忠林杀的,应该埋自家地里,那样更难发现。“老郑家没有怀疑他。始终也没有认为是他。他没这个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