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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捣毁一“村官”为首涉黑团伙 缴获枪支8支(2)

2015-12-18 08:17:28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11月初,专案组组织刑警支队、特警支队、番禺分局等多个单位,出动警力上百人次,将蒋某辉等13名涉黑犯罪团伙成员逐一抓捕归案,并全部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至此,“3·09”专案圆满收官。

符合四个涉黑特征

专案组查明,蒋某辉涉黑团伙组织严密,层次分明,呈现出四个特点:

首先是稳定成熟的犯罪组织性。

据介绍,该团伙人员稳定、架构清晰、分工明确。近年来,随着番禺区南村当地房地产业的兴旺,陈某华以欺骗与恐吓的手段,在当地楼盘的开发商处非法获取了“第一桶金”。邬某威、邬某强两兄弟原是地道农民,后在村里承包农村宅基地建楼,为牟取更多工程和利益,兄弟俩用恐吓和打杀的黑恶手段非法获得建筑工程,再通过少付工程款或提高建筑原材料供给等方式,牟取更多非法利润,邬某威还成为南村村第一生产队的队长。

蒋某辉于2011年夺取村委会主任之位后,与陈某华和邬氏兄弟相互勾结利用,逐步形成一个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其组织呈现明显的“金字塔”结构。

该团伙无恶不作,是南村、市头村的“村霸”,群众敢怒不敢言。该团伙利用打杀争抢、强取豪夺的手段侵吞市头村、南村的集体财产和土地,垄断南村、市头村村民宅基地土建工程、楼盘土方工程及原材料供应,控制南村一带的“黄赌毒”行业,从而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

其次是明显的地域垄断性。办案民警介绍,蒋某辉利用村委会主任的职权和便利,提前获取政府征地的信息,随即告知陈某华、邬某威等人,抢先承包政府预征的地块,或租借鱼塘,或抢建棚屋,在政府征地时以骗取各种高额的“补偿费”,从中获利巨大。

此外,该团伙还显示出恶劣的非法控制暴力性。据了解,该组织动辄以刀枪相见,大部分成员车上或家里都藏有管制刀具,个别成员还持有枪支弹药。办案民警说,2014年10月18日发生的聚众斗殴案,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力案件,共打伤3人。该团伙采取阻挠工地施工、阻拦混凝土车辆等手段非法获取工程,同时利用恐吓、摆场、打砸等暴力手段排除异己,在选举方面打击对手。如蒋某辉因该村的生产队长罗某山经常与其作对,指使陈某华找人将罗某山打伤。

蒋某辉气焰嚣张,他有一种几乎屡试不爽的作恶方式,那就是叫手下“马仔”出面打人,然后以经济赔偿出面摆平。2013年3月,该团伙成员曾某安组织人员到曾边村沙边岗偷挖黑泥,曾某开等几名村民出来阻止,蒋某辉、邬某威立即指派十多人持铁管前往曾边村,将事主曾某开的手打断。事后,蒋某辉出面指使赔偿对方现金19万元私了此事。

该团伙还具有不择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性。蒋某辉、陈某华、邬某威等人不仅通过做工程、买卖土地、放高利贷、开设赌场等形式取得资本积累,而且为了巩固自己的实力,供养手下一班本地无赖,招揽一伙外地不法流窜分子,在自己的恶势力范围内控制“黄赌毒”等非法行业,从中获取丰厚利润。

涉案69宗罪名18项

专案组初步查明,该团伙涉及黑恶类刑事案件69宗,涉及罪名达18项: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罪名。

2010年,陈某华、邬某威以非法手段和较低价格购买到南村村第一生产队的11.7亩土地,再以较高价钱出售,赚取差价约245.7万元。同时,邬某威还非法购得南村村第一生产队位于二步塘的5.5亩土地,并于2013年以高价转售他人,从中获利达361.1万元。邬某威与他人均分,自己分得180.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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