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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救小女孩被狗咬重伤剧情反转 男友称系编造(图)(3)

2015-10-21 06:33:36    中国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疑问

咬人的狗哪来的?

据当地媒体报道,利辛县公安局春店派出所相关负责人透露,李娟的男友张宏宇有一个养狗场,养殖许多大型犬,而李娟平时就跟张宏宇生活在养狗场里。当晚李娟也是在男友的养狗场被咬伤,被急救车拉往医院的。

利辛县公安局春店派出所的王副所长对北青报记者表示,“李娟受伤的位置附近确实是一个养狗场,但李娟是不是在这个养狗场被咬伤的,目前正在调查。”

据《现代快报(微博)》报道,春店派出所的民警经过调查后发现,这个养狗场开办于今年3月份,主人正是李娟的男友张宏宇。养狗场所在的地块之前为一片养猪场,养猪场经营不下去后,由张宏宇接手改为养狗场。而养猪场此前的老板,正是为李娟拨打120求救的闫庆亮。

捐赠者

“骗子利用了我的善良”

来自山西的袁女士对北青报记者表示,她在微博上看到女子为救女童被狗咬伤的新闻后,向张宏宇的账号转了钱。

“我看到后非常感动,就为她捐了款,还特意给父母打了电话动员他们一起献爱心。”袁女士说。她表示,虽然自己捐的钱不多,但如果是个骗局希望可以追回善款。她认为:“骗子利用了我的善良。”

另一位还在念书的小石看到新闻后捐了100元,“这都是我前段时间做手工制品卖的钱,”小石说,“我觉得太少了,于是又动员我爸妈捐了1000元。”

小石表示,自己的钱能否追回来不太重要,但希望能把父母的钱追回来,“没想到结果变成这样,我觉得这件事的性质十分恶劣,这位女性确实需要帮助,但帮助绝不可以建立在欺骗的前提下。”小石说。

观点

此行为涉嫌民事欺诈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对北青报记者表示,根据已发布的相关报道,该女子确实被狗咬伤,需要巨额医药费,和虚构事实的诈骗行为有区别,依据刑法的谦抑性和罪刑法定综合分析,该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不过,该女子的行为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涉嫌民事欺诈。

至于如何追回捐款,韩律师表示,“如果捐款人是基于见义勇为行为给予捐款的,依据民法通则第92条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所以已经捐款的个人可以协商或诉讼形式,要求该女子返还捐款。”

文/见习记者周丹实习记者牛雅倩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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