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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撤梯案官方谈担责:死者30岁了应该有安全意识

2018-02-04 08:57:35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郑州"城管抽梯事件"事发建筑。日前,涉事执法人员已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雇主刘某已取保候审。"我们"视频截图

1月30日,本报"抽梯"事件报道。

■"郑州城管抽梯事件"追踪

1月23日,郑州航空港区一文印店两名广告牌安装工在楼顶安装广告,因属违规施工,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要求将广告牌拆除,并将施工现场使用的三轮车和梯子暂扣带走。随后,一名施工人员从三楼顶部顺着绳子向下滑时不慎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1月26日,记者从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确认,文印店老板刘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刑拘。后李某被取保候审。1月29日,记者从郑州市委宣传部获悉,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涉事执法队员被免职,并以涉嫌玩忽职守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2月1日,负责此次事故处置协调工作的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副主任李自强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执法人员撤梯前等待超40分钟,因有其他执法任务离开,且履行过告知义务,执法人员有玩忽职守的过失,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李自强还表示,该事件的责任不止一方,下楼的方式有很多,死者本人也应有一定的安全意识。

"执法队员停留约40分钟到1小时"

新京报:执法队员为什么搬梯子离开?

李自强:我们对所有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首先要求的是依法执法。但有些问题不能回避。第一,人员少任务重,假如人员充足,任务不多,实际这些人员当时是不会离开现场的。(他们)正是由于又有别的工作。就我所知,当时停留的时间大约40分钟到1个小时,拆除的时间可能是比较慢了点,是否积极地拆我也不好讲。不管怎么说,就是没有拆完。(如果)你作为一个执法队员,楼上正在违规放置广告牌。你会怎么办,你用什么办法把这个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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