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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已过仅10部委公布主动公开目录 领导信息多缺失

期限已过仅10部委公布主动公开目录 领导信息多缺失
2018-01-04 10:10:49 法制日报

期限已过仅10部委公布主动公开目录

制度刚性不足领导简历及分工信息多缺失

□本报记者张维

日前,教育部在其官网公布了《教育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教育部目录),要求其各司局强化政务公开主体责任,把该目录所列事项作为向全社会公开的底线,按时、按要求逐条公开各项内容,确保不遗漏、不延误、不打折扣。

教育部不是第一家这样做的中央部委。《法制日报》记者通过百度搜索、查询部委官网或致电部委等多种方式,发现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于2017年底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21家国务院部门中,此前仅有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监总局9家部门制定公布了本部门本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应于去年底前制定公开目录

2016年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要求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

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2017年底前,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卫生计生、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安监、食品药品监管、证监、扶贫等国务院部门要在梳理本部门本系统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18年底前,国务院各部门应全面完成本部门本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显然,上述21家被要求率先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部门,或其事务具有公开的紧迫性与重要意义,或被寄予起到示范性功能的期望。

按照目前的查询结果来看,这一任务的完成情况并不算好。尚未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定的部门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人社部、环保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税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证监会、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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