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
“香港民族党”拉拢港大、中大及浸大学生会,在所属年宵市场售卖印有“香港独立”字样的年宵产品。
2017年
约8所大专院校当选的学生会提倡“港独”或“本土”,包括港大、中大、浸大、城大、岭大、理大、仁大、明爱专上学院及恒生管理学院等院校均有学生会或学生组织疑似“独庄”。
图片来自文汇报
对于此次校园播“独”的歪风事件,香港大公报发表评论文章,称不容放生“港独”,要向包庇违法说不。
评论写道:“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尊重言论自由,认同它是香港的核心价值,但言论自由不能无限大,不能超越法治……今日有人以实际行动在大学校园内公然鼓吹‘港独’,其行为已触犯基本法,与言论自由无关。事实上,正因为知晓其行为已触犯法律,这干人只敢躲在阴暗角落,趁黑夜张贴‘港独’标语。若然‘港独’分子认为他们的所作所为光明正大没有违法,何不大锣大鼓行之?趁黑夜挂标语,完完全全是懦夫、缩头乌龟行径。”
文章最后提到,“大学绝不能以言论自由之名,充当‘港独’分子保护伞。必须对在校园内挂出及张贴‘港独’标语及海报的‘港独’分子採取行动,大学管理层必须主动向警方报案,交出相关闭路电视资料予警方作深入调查,将躲在暗角的“港独”分子绳之以法,还大学校园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