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量网帖举报称,山西省阳泉市盂县政协副主席郭爱东花2.8万余元购买VIP套票,到太原市观看CBA比赛,质疑其“天价”票的来源。对此,郭爱东回应称,票系经商的朋友王某赠送,他不清楚票价,且只看了3场比赛,花费仅3600元。(4月22日《京华时报》)
从郭爱东的回应来看,其对网友的举报那是相当不以为然。所谓“只看了3场比赛,票是朋友送的”,言下之意再明确不过--看球就是个人爱好,门票只是人情往来,犯得着上纲上线吗?然而不知他有没有想过,假如没有人送,身为球迷的他舍不舍得自讨腰包去购买“天价球票”?倘若他不是掌握一定公权的官员,会不会有经商的“朋友”贴心送票?
别怪公众太敏感,盖因历史经验一再告诉我们,官员的爱好与经商的朋友,正是将官员送向贪腐不归路的“最佳拍档”,许多贪官正是在爱好上犯了错误,在交友中栽了跟头。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有句“名言”:“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官员不怕有爱好,官员也可以交朋友,我们担心的是,官员防不住别有用心的朋友投其所好,被拉入权钱交易的泥淖,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君不见,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好玉,就有“经商的朋友”不断友情馈赠高价玉石,最后其甚至发展到公然索贿;杭州前副市长许迈永好收藏字画,就有“经商的朋友”送齐白石、范曾的画,启功、沙孟海的字;浙江临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局长周华清爱好兰花,就有“经商的朋友”送价值几万、几十万的花。
许多官员也许对金钱不动心,但却在人情往来的掩饰下,因爱好得到一时满足不知不觉中被拉下水、下了套。因此,郭爱东大可不必对网友的举报恼羞成怒,而应将其视作善意提醒和合法监督,如果在与“经商朋友”的“勾肩搭背”中尚未陷得太深,就该悬崖勒马,反躬自省。
而纪检监察部门则不能放过这条反腐线索,应深入调查个中隐情。商人王某除了请郭爱东看球,还有没有请吃、送礼?郭爱东有没有用权力为王某谋求好处?等等,都应在掌握详情的基础上向公众予以公布。即使郭爱东暂未发生违法行为,根据1995年施行的《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其他礼品,除价值不大的以外,均须登记”,仅凭这一条也应给予郭爱东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