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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被杀案二审维持原判死刑 有自首情节不足从轻

教师被杀案二审维持原判死刑 有自首情节不足从轻
2020-01-01 16:56:03 封面

教师被杀案二审

教师被杀案二审

原标题:浙江女教师被害案二审维持死刑 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从轻处罚

广受关注的浙江“抖音网红”舞蹈教师遭前男友杀害一案,近日二审有新进展。

12月3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宁波中院日前对吴益栋故意杀人一案二审宣判。

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将对吴益栋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宁波中院审理认定,2017年初,被告人吴益栋与陈某(女,殁年22岁)结识后成为男女朋友,后两人关系不睦而分手。吴益栋为求复合多次纠缠陈某,在遭陈某拒绝后怀恨在心。

2018年8月1日20时许,被告人吴益栋先在浙江省慈溪市新浦镇一艺术培训中心门口附近守候陈某下班,后驾车尾随陈某搭乘的同事车辆。

教师被杀案二审

教师被杀案二审

陈某发现后,在慈溪市浒山街道一商业区下车奔逃欲摆脱吴,吴益栋停车后佩戴口罩、携带尖刀在后紧追,终在商业区一商店门口追上陈某,并将陈强行推入内。

在店内,吴益栋持尖刀连续捅刺陈某腹部、颈部等部位,致陈某头臂干被刺破急性大失血死亡。

被告人吴益栋随即逃离现场,后又向公安机关投案。

陈某的母亲曾向媒体表示,事发后,他们并未收到吴某任何方式的致歉,“就连庭审的时候,他也没向我们道过歉。” 陈某的母亲在微博中说:“女儿,多希望时间能够停留在你离开这世界的前一天,这样让妈妈还能抱抱你,让你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听你说说生活里的小烦恼,听你再叫一声妈妈。”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益栋因与被害人陈某分手后求复合不成,蒙面持尖刀在公共场合连续捅刺被害人身体要害部位,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教师被杀案二审

教师被杀案二审

被告人吴益栋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大,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且被害人不存在过错或激化矛盾的责任,故被告人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获得从轻处罚。

原判定性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被告人吴益栋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浙江网红女舞蹈教师被杀案二审开庭,辩护律师对精神鉴定有疑义望改判死缓

今年5月30日,吴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6月中旬,吴某提起上诉。11月5日,此案二审在慈溪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时间近4小时。

教师被杀案二审

教师被杀案二审

陈某的代理律师及家属介绍,庭审中,双方主要针对吴某是否存在自首情节及是否为故意杀人展开辩论。

吴某辩护律师对一审中吴某的精神鉴定提出疑义,所以对吴某进行了死缓辩护。

陈某家属介绍,一审中,经精神鉴定认为吴某不属于精神疾病无法承担责任范畴。

二审中,吴某的辩护律师认为,吴某患有精神疾病,因此引发激情杀人。

“对方只提交了间接证据,以现有证据来看,无法证明吴某无故意杀人动机。

虽然吴某有主动投案的行为,但却没有如实供述案情。

教师被杀案二审

教师被杀案二审

由于社会影响重大,且吴某并不否认一审判决有误。

因此在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的情况下,改判的希望不大。”陈某的代理律师表示。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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