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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清明五一免通行费 假日首日零时开始

2019-03-29 16:48:08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交通运输部:“五一”四天小长假期间免收公路通行费

新华网北京3月28日电(于杨)今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毛健围绕“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交通运输物流成本”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此前经国务院批准,2019年劳动节放假时间调整为今年5月1日至4日,那么节假日出游,小汽车的通行在这期间是否免费呢?

毛健介绍,根据2012年国务院印发实施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以此文件精神,马上临近的“清明”以及4天小长假的“五一”期间,收费公路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免收通行费,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

他表示,节日期间,交通运输部将积极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结合本地区近年路网运行监测和统计数据,对易发生拥堵缓行的高速公路路段及收费站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及时发布出行提示信息,强化收费站和服务区管理,加强ETC推广应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节假日期间安全、便捷、舒适出行。

高速免费

  免费时段从假日首日零时开始

随着清明节、五一劳动节临近,放假期间收费公路通行是否免费,成为公众关注焦点。昨日,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根据2012年国务院印发实施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据此,“清明”以及4天小长假的“五一”期间,收费公路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免收通行费,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

节日期间,交通运输部将积极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结合本地区近年路网运行监测和统计数据,对易发生拥堵缓行的高速公路路段及收费站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及时发布出行提示信息,强化收费站和服务区管理,加强ETC推广应用,保障人民群众在节假日期间安全、便捷、舒适出行。

  省界收费站

  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两年内取消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两年内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目前进展如何?能否如期完成目标?

吴春耕表示,今年将推动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大力推动ETC安装使用,促进高速公路快捷不停车收费。

他介绍,目前交通运输部已经在部内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项工作指挥部,下设9个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实施的路线和相关的技术方案。各个指挥部以及各个小组已经在集中办公、挂图作战,责任落实到人,工作细化到天。

他坦言,撤销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是一个复杂的工程,涉及收费模式的改革创新,也涉及大量的硬件工程建设和软件升级改造,相关政策的统一、人员的安置等,难度比较大,困难也比较多。

“但是交通运输部将调动一切力量,想尽一切办法,确保两年内、力争提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同时,撤销收费站工作的进展也会及时向大家公告。”他呼吁,在撤站过程中希望能够得到各有关部委、各地方政府和部门,特别是广大高速公路出行者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共享单车

  新办法拟明确不得挪用押金

共享单车押金问题是近期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眼下,《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正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吴春耕表示,《办法》征求意见以来广受关注,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企业不得随意挪用押金、退回押金期限、押金上限等方面,交通运输部将吸收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吴春耕介绍,正在征求意见的《办法》有五章、26条,主要包括五大方面内容。其一,明确了用户资金的收取原则,也就是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押金,确实有必要收取的,要提供专用的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账户两种方式来供用户选择。其二,要求运营企业在注册地开设专用存款账户来管存资金,并明确专用存款账户开立的程序。

其三,对用户资金实施分类管理,明确用户的资金收取标准,并要求不得挪用押金,而且要建立预付资金备付金制度,对备付金的比例和预付资金的支出范围也做出了明确的限定。

此外,要求运营企业与银行要按规定签署相关的资金管理协议,而且要向管理部门报备,运营企业还要按照年度和季度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用户资金存管的报告,加强动态监管。

同时,要求地方建立用户资金的联合监管机制,对未按照规定落实用户资金管理要求的运营企业,要提出明确的处罚措施。

他透露,交通运输新业态的押金问题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大家关注度很高。《办法》从3月19日征求意见以来广受关注。有关方面也提出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主要的关注点和意见集中在几个方面,比如说关于企业不得随意挪用押金、退回押金的期限、押金的上限以及相关企业对这个《办法》的态度,还有未来共享单车发展的趋势等。

“目前,《办法》还在征求意见中,我们将把大家提出的一些合理意见和建议融入到这个《办法》当中,而且联合印发,坚决落实,确保这个《办法》能够为共享单车的发展和新业态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吴春耕说。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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