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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火车过道铺床遭质疑 网友:考虑过安全吗?(3)

2019-01-09 09:13:25  北晚新视觉    参与评论()人

确立“自甘风险”规则

参加学校组织的攀岩、武术等高风险活动发生意外,学生很受伤,家长很生气,学校很无奈。这种情况下由谁来承担责任?目前法律规定并不明确,许多纠纷由此而生。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参加者自愿参与这些活动应当充分认识到其危险性,由此产生的正常风险原则上应当由参加者自己承担。

对此,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规定,自愿参加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他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他人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规则,是责行一致原则的充分体现。对活动组织者和有重大过失的行为人的责任承担作出规定,既是对自愿参加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和补偿,也是对过失行为人的惩戒和警醒。”熊文钊表示,这也能有效引导人们谨慎参与危险活动,从而分散和预防社会风险。专家同时表示,确立“自甘风险”规则,有利于明确学校等机构正常开展此类活动的责任界线,让活动的开展更加有章可循。

亮点三:

对受侵害情况紧迫

明确规定“自助行为”制度

车祸后发现肇事方想跑,先把钥匙抢到手;有人坐车不买票,司机将其暂扣……这些看似“合情合理”的行为,反而可能被对方起诉侵权。

一些地方、部门、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提出,自然人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来不及请求国家机关保护的情况下,自己采取措施保护权益反被他人起诉侵权的案例时有发生,建议明确规定“自助行为”制度。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对此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的,受害人可以在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务等合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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