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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消费提示:优惠条件悄悄“变脸”虚假降价现象普遍

2018-11-06 09:39:03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上海11月5日电

题:狂欢的“双十一”为何让人忧?

新华社记者何曦悦、王默玲、谭慧婷

预售、满减,精打细算掐点领券;短信、社交网络,优惠“爆仓”不胜其扰……今年的“双十一”购物节已经打响,兴奋地买预售、加购物车的你,是否也多了不少烦恼?一不留神就被虚假低价忽悠,买一件商品要集齐五六种优惠券,优惠短信轰炸手机被塞满促销信息……狂欢的购物节为何让人忧?

双11消费提示:优惠条件悄悄“变脸”虚假降价现象普遍


漫画:“双十一”的消费迷雾新华社发商海春作

监控交易行为、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及时制止先涨后降……“双11”网络大促即将来临,市工商局联合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委、网信办、公安、质监、食药监、通管、北京海关、邮政、知识产权、新闻出版广电局共13家北京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京东、阿里巴巴、亚马逊等15家本市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就规范开展“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进行行政指导。

双11消费提示:优惠条件悄悄“变脸”虚假降价现象普遍

市工商局今天上午表示,结合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此次重点从4方面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提出指导意见。一是要求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在集中促销期间严格履行主体身份核验、交易记录保存、交易行为检查监控以及促销信息事先公示等义务,不得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不得利用成交量、用户评价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经营者参加其他促销活动;二是要求平台经营者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健全完善商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及时处置抽检不合格商品及其经营者,并向政府部门报告;三是要求平台经营者强化互联网广告管理,全面履行对促销广告的检查核验义务,禁止发布内容不符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广告,显著区分付费搜索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四是要求平台经营者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贯彻执行《电子商务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合规指引》各项要求,畅通纠纷和解通道,防控热点消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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