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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箱没投信口 回应称:是广告公司制作举报箱的时候忘记设置投信口

2018-11-02 10:30:32  广西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举报箱没投信口”是形式主义在作祟

针对“扫黑除恶举报箱没有投信口”一事,11月1日,广东陆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回应称,举报箱10月中旬设置,是广告公司制作举报箱的时候忘记设置投信口,目前该举报箱已经更换。(11月1日澎湃新闻)

根据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一个标注为“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的举报箱四周没有投信口,无法投入举报信。举报箱没投信口,很显然就不能让举报箱“正常工作”,究竟是人为疏忽所致,还是故意为之,恐怕只有设置举报箱的人才知道。即便涉事单位回应称是“广告公司忘记了此事”,看似是“与我无关”,但不免有“甩锅”之嫌。

举报箱何用?顾名思义,就是接纳群众的意见,尤其是扫黑除恶举报箱,更是接收相关线索的有力渠道。即便是网络时代,有多种方式可以实现举报,比如,邮箱、微信留言等,但举报箱也能够满足一部分人群的需要,比如,使用网络不方便的群众。故此,举报箱在网络时代依旧有用。

涉事单位将责任“甩锅”给广告公司的做法,显然是不负责任的。据悉,视频中的举报箱于10月中旬安装在检察院门卫室外,也就是说并非是最近一两天内才装上去的,那缘何没有及早发现与更换?这值得追问。不难想象,如不是“好事者”发现没投信口,这个情况估计会一直存在。

小事反映作风,“举报箱没投信口”根本上讲,是相关单位没有将工作做细致,没有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悬挂举报箱,大部分是因为上级有标准性要求,甚至是考核的其中一项,为了不影响政绩,不得不为罢了。如果只是抱着上述的意识干工作,举报箱的运行效率也就可想而知。毕竟,忽视了群众的需求,就与摆设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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