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长春长生被罚91亿 涉案产品达748批(2)

2018-10-17 09:18:07  中国证券网    参与评论()人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批准长春长生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制造及检定规程》规定,应当对成品进行效价测定和热稳定性试验。而长春长生2016年至2017年生产的387批次涉案产品,均未开展热稳定性试验,其中382批次对成品制剂进行效价测定的方法不符合上述制造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国家药监局强调,长春长生自2014年至2018年7月,在生产涉案产品过程中,生产结束、产品检验合格后立即销毁原始记录,并编写虚假的批生产记录。并在涉案产品的批检验记录中,编造相关批次的成品效价测定记录和热稳定性试验记录。为掩盖违法事实,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第一次飞行检查后,长春长生于2018年7月10日采取更换、处理内部监控录像存储卡、部分计算机硬盘等方式,销毁相关证据。

或存退市风险

ST长生同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对ST长生处以60万元罚款的顶格处罚,拟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俊芳等4名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顶格处罚,同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涉案当事人给予30万元以下不等罚款,同时拟对张友奎等3名当事人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证监会将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后,依法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

目前ST长生尚未披露2018年半年报,其股票将自2018年11月5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深交所将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深交所将可能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深交所将可能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