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落户政策放宽10月1日起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通知,自10月1日起,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厦门市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在厦门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且在厦门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
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且满5周年的居民,在厦门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
目前,厦门市有6个市辖区,分为岛内的思明区和湖里区;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和翔安区。
这是厦门自2010年8月后,首次放宽落户厦门岛内的条件。(北青报记者朱开云)
为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南昌市城镇地域落户,江西省南昌市推出五条落户政策措施,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五条措施主要是多途径解决各类人才、大中专院校学生、企业员工、居住生活人员和购房人员落户
新华社厦门9月29日电(记者颜之宏 何凡)厦门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完善我市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宣布自今年10月1日起,放宽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和海外归国人员落户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