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2013年10月的某一天,景木来到某军港周边,非法爬过山上的防护网进入军港内部,历时5小时拍了28张照片,包括军港大门、内部建筑物、公路、标牌等内容。对方对景木的拍摄“成果”十分满意,很快又给他打来了800元人民币。
此后,景木对港口周边山上铁丝网架设情况、港口内部沿途景物、部队建筑物和航母码头站牌等内容进行了拍摄,包括照片20张,视频4段。这次,“李永田”更大方了,很快把4000元人民币打到了景木的账户上。
为逐蝇头小利私闯禁区拍摄军事设施
拍几张照片就能赚钱,景木很是开心。虽然隐约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但在金钱面前,初尝兼职甜头的景木对于这种诱惑失去了抵抗力,以至于自己越陷越深,最终不可自拔。
与此同时,“李永田”通过邮件与景木的往来越来越频繁,他不仅指示景木使用境外邮箱传送资料,还教会了景木对照片、文件进行压缩加密。景木还学会了在邮件中使用隐语“大船”、“商品”、“货物”等代替军事情报资料。景木也逐渐意识到“李永田”就是一名台湾间谍。
“我想终止和他的交易,本身可能的确是后怕,觉得这个事不是这么简单。”景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道。
然而面对金钱的诱惑,他还是选择了铤而走险。很快,“李永田”又发来密件,给景木安排了一个新的任务,并说这次任务十分重要。景木按照“李永田”指定的地点前去拍摄,但因当时正赶上冬季封山,虽几次尝试偷拍,最终还是未能成功进入军港。后来“李永田”又多次电话催促,要求景木务必于2014年1月1日某时,到某军港附近观测是否有航母停靠。
连续4天,景木终于寻找到“机会”,他发现靠近海边的一个养殖场恰好能观测到军舰进出的情况,于是便以买海鲜的名义进入养殖场,成功拍摄到了航母码头停泊、军港海域、陆地景物等照片78张。这一次,“李永田”一下给景木打来了12000元人民币。
间谍落网涉机密级资料4份被判11年
“兼职”收到的外快越来越多,暂时安全的现状也让景木产生了不知畏惧的侥幸心理,正是这种侥幸心理使他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沉浸在外快喜悦中的景木也彻底丧失了底线和原则,殊不知他早已被国家安全部门盯上,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和牢狱之灾。
2014年4月8日,青岛市国家安全局通过秘密侦查和周密计划,在景木家中将其抓获,当场缴获他用于拍照和发送照片的相机、笔记本电脑等作案器材,以及非法获取但尚未提供给台湾间谍人员的照片97张。
到案后,景木供述了自己为赚取“外快”冒险拍摄军事目标,接受网上加密培训,向台湾报送大量情报资料,并接收间谍活动经费的违法事实。
2014年5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保密委员会对景木涉案情报资料进行了密级鉴定和危害评估,认定景木涉案情报资料为机密级4份。
据国家安全部门介绍,景木非法为境外提供的情报信息,可使敌据此分析研判我军港(码头)重要军事工程、部位的建设使用情况,并为敌提供目标识别、地形匹配和战时精确打击目标指示等信息,对我重要军事设施和兵力行动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2015年3月25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景木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人民币。
针对此案件,山东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李坤轩表示,作为普通公民来讲,要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一是要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升国家安全意识;二是要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有关国家安全方面的规定;三是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景木的悲剧令人惋惜,他的所作所为不仅给国家安全造成巨大危害,也给他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同时,景木案也让人警醒:刺探、窃密、间谍等活动可能就在我们身边,提高法律意识,抵制金钱诱惑,对境外间谍组织及人员的渗透策反活动,一定要坚决抵抗,及时举报。
青岛市国家安全局侦查员张警官提醒大家,第一,不要轻易在网上泄露个人的身份信息,对于网络招聘、网络兼职,要多加小心。对于有主动通过QQ、微信来申请加好友的人,也要多加注意。第二,如果在网上遇到可疑情况,或者发现有可疑人员,要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讲明自己的事情经过,必要时可拨打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公开举报电话——12339进行举报。
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局外人”。国家安全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每一位公民都应该增强国家安全的底线意识,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汇聚维护国家安全的全民力量,共筑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
维护国家安全,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的法定职责或义务。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台湾间谍机关觊觎我安全利益的活动从未停止
原标题:“警官,扣我3分不够,扣我12分行不行?”按照主城区载货汽车限行的相关规定,部分区域在早晚高峰时段,禁止货车通行,违者将给予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