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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机构撤销:计划生育职能转变 基本国策与时俱进

2018-09-11 16:09:24  浙江在线    参与评论()人

方案显示,而新设立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要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陆杰华表示,过去计划生育更多的是数量控制,而目前,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更重要的是对生育、家庭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并且,计划生育本身也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解决,例如独生子女养老补助、失独家庭的扶助政策等问题,这都需要新设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来妥善解决。

陆杰华表示,在全面放开二孩背景下,完善并实施鼓励生育的相关配套措施,也是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被赋予的重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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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网络图片)

基本国策与时俱进

在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曾经是一项基本国策,影响十分广泛,同时也不时引发广泛争议。

1980年9月,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明确提倡“只生育一个孩子”,不久,党中央向党员、团员发公开信进行提倡,这标志我国一孩政策正式出台并全面实施。

1981年,成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1982年,党的十二大将计划生育定为基本国策。

2001年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2002年施行。各地根据该法制定“双独二胎”政策,陆续在全国推开。

到了2013年,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时,其职责包括“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政策”。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2018年3月,“计划生育”首次从国务院组成部门名称中消失。9月10日,“计划生育”从新组建的国家卫健委内设机构名称中消失。

(综合人民网、国家卫健委官网、经济观察网、每日经济新闻消息)

(责任编辑:崔凤璇 CN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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