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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保外就医被拒 另有难言之隐吗?

2018-08-14 16:14:56  团结湖参考    参与评论()人

李淑贤和她的两个女儿频繁非法上访的事情,是不是触犯了刑律,这是一个非常专业的法律问题,不妨交给专家们去分析。但是,一个仅仅犯了轻罪的八旬老人,竟然没有被判缓刑,而是真的关进了监狱里,这就让人很难理解和接受。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以及刑法的有关规定,李淑贤老人是应该被宣告缓刑或者监外执行的。法院为什么非要拧着劲儿把她关进去呢?想想也好理解,就怕你非要当秋菊。

但这还没完。真正引起媒体关注和舆论反弹的,是判刑之后所发生的事。去年5月,李淑贤就在监狱里骨折了一次。“在监狱的小板凳上坐久了,就站不起来了”。今年7月,李淑贤再次腰椎骨折,生活不能自理。李淑贤的女儿向狱方提出保外就医申请,但被狱方拒绝了。据当事人转述的理由是,李淑贤犯了寻衅滋事罪,不能保外就医,而且暂时也没有生命危险。

如果李淑贤犯了重罪、被判了重刑,确实不适用监外执行,那还可以理解。但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所犯的事只不过是非法上访,骨折后还不能保外就医,我真的不知道他们把人道主义置于何处了。河北女子监狱的管理者肯定不会不懂法,我也宁愿相信他们的正直和善良,那他们拒绝李淑贤保外就医的理由又会是什么呢,另有难言之隐吗?如果说这是一种“协调”的结果,那究竟是什么人可以把手从滦平伸到石家庄,可以把法律规定视为无物?

越级上访能不能以寻衅滋事罪判刑,这事不能一概而论。真正需要警惕的,是那种把法律当作稳控的工具,以长官意志僭越法律准绳的有害倾向。李淑贤是一个“没有文化”的老人,从新闻报道看,她很爱面子、性格也有点轴,那种非要找个说法的心态,跟电影里的秋菊也很像。这样的底层群众,通常是不会进入时代叙事的。即使她以八旬高龄被收入监中,也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但她在监狱中两次骨折、仍不能得到救济的情形,实在已经超出了人们心理承受的限度。于是,李淑贤的际遇就成了对公平正义的一种追问。

地方治理有时的确会面临现实难题,但是,任何对局部和暂时的稳定的要求,都不应该以损害法律权威和社会公义为代价,否则只能造成更深的隐患与沟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新时期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每个主政地方的领导干部,每个司法工作者,都应该时常思索这句话的深刻内涵。

(文/蔡方华)

(责任编辑:崔凤璇 CN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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