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广州查获首例一体走私红油案:查扣走私油4338.66吨

2018-07-27 15:54:05  法制网    参与评论()人

广州查获首例一体走私红油案:查扣走私油4338.66吨

广州海关缉私警察和海关关员对涉案船只进行检查。池兆恩摄

原标题:广州海关查获全国首例“一体化”走私“红油”案

法制网讯记者蔡岩红广州海关7月26日通报,该关隶属顺德缉私分局在广东顺德某水域查获一艘集运输、脱色、过驳等功能为一体的走私“红油”船,这是海关系统查获的全国首例利用改装船只进行“一体化”走私“红油”的案件。

“红油”,特指香港专门用于工厂、船舶的免税柴油,为方便辨别,人为添加红色染色剂,不能用于国际贸易。由于“红油”与在内地销售的柴油存在一定差价,走私分子常以此牟取不法利益。

6月5日,广州海关隶属顺德缉私分局在广东顺德某水域查获一艘集运输、脱色、过驳等功能为一体的走私“红油”船。涉案船只原为内河小型货船,船长约30米,载重量约100吨。走私分子在船头甲板位置安装了两个加压设备,并将单一货舱改为三个舱体。靠近船头的舱体装有过滤设备,中间最大的舱体为“红油”脱色反应密封箱(可装40吨红油),船尾舱体为储存已脱色“红油”的密封箱。

“红油”进入中间的舱体后,船头甲板和船头舱体的加压、过滤设备启动,对“红油”进行脱色和过滤等工序并最终形成与国内普通柴油外观类似的油品,再灌入后部储存密封箱。

据估算,涉案船只可以一边航行一边进行脱色作业,一小时能脱色“红油”约20吨。脱色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直接排放、倾倒入河流或置放于岸边,对沿线水资源、沿河居民卫生安全构成影响和危害。

参与办案的海关缉私警察介绍,此前惯常的“红油”走私作案手法是走私分子将偷运走私入境的“红油”后,在珠江内河岸边过驳到油罐车上,再运往陆上的非法脱色点脱色,然后装载到目的地销售,整个流程环节较多,时间和空间跨度较大。而这种集运输、脱色、过驳等功能为一体的走私“红油”船,直接在珠江河网中流动式作业,减少了中间环节,整个作案过程更具隐蔽性与欺骗性,查缉难度更大。

据悉,今年上半年,广州海关共查获水上走私成品油案件108宗,查扣走私成品油4338.66吨,案值2521万元。

(责任编辑:崔凤璇 CN072)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