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论文买卖被严打 学位授予单位要健全考评体系

2018-07-19 14:45:50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教育部要求加强原创性审查严打学位论文造假行为

中国网新闻7月19日讯(记者董小迪实习记者贾茜文)近日,教育部再出重拳,严打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各高等学校抓紧部署专项检查,并将依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备案信息平台和有关动态监测数据,对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专项督导。

教育部明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予单位、指导教师分别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监管主体、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与当地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采取针对性措施,形成常态化的查处工作机制;学位授予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考评体系,完善查处办法,规范查处程序,加大惩戒力度。

学位授予单位要加强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广泛宣传典型案例,曝光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教师、学生自觉抵制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指导教师要教育和引领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设置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做好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学位授予单位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学位论文原创性审查。

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和负责人,将被处罚和问责;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将被追究失职责任;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学历证书、毕业证书也将被依法撤销、注销。

延伸阅读:

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全面取消

[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全面取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宣布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的收费。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后,已在高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和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学历学位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尚未完成电子注册的学历学位继续通过人工核查提供书面认证,相关服务所需经费由财政按规定保障。通知要求,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各相关单位要严格遵照执行,做好工作衔接,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平稳过渡。(北青报记者雷嘉)

论文买卖被严打 学位授予单位要健全考评体系,


(责任编辑:崔凤璇 CN072)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