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肥大建设下发“高温禁令” 在安徽高温津贴该发多少?
16日,合肥市城乡建委专门下发《关于做好全市建筑施工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根据通知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施工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此外,各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在高温期间,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干两头、歇中间”的方法,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作业区和宿舍区须保证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特别是地下室、人工挖孔桩、管道等密闭的作业环境,要保证通风措施;工地办公室、休息室和职工宿舍要做到宽敞、明亮、通风,配备淋浴间,有条件的可配置饮水机、电冰箱、空调等防暑降温设备。
各工程项目部不得以职工宿舍闷热为由,擅自将职工安排进入在建工程内住宿休息。要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茶水、清凉饮料;不能为了赶工期疲劳作业,并在施工现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酷暑到来,高温津贴该发多少?
2011年,安徽省人社厅、卫生厅、安监局、总工会等就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发出通知。
规定: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目前,安徽省尚未出台新的高温津贴标准,因此执行的仍是上述政策。
上述政策简言之即是:
1、室外工作,气温达到35℃及以上;
2、室内工作,但温度没有降到33℃(不含33℃)以下。
人社部门还特别强调,
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为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个人防护用品等,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并不能以此冲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常见问题解答
高温来袭,职工可享受这些权利
中暑也算工伤吗?
天气这么热,
很多小伙伴们都在问:
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发生中暑
算不算工伤?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的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什么样的中暑才能认定为工伤?
不是所有的中暑都能认定为工伤,按规定,只有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中暑从业者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这类从业者一般长期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有高温接触史,如钢铁工人、建筑工人和环卫工人等。
劳动者一旦在高温作业时中暑,在送诊的同时,一定要经过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确认为“职业性中暑”后,就能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