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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官员环保失职 342人被问责

2018-07-04 11:25:43  中国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广东342名官员环保失职失责被问责

本报广州7月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林洁)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以来,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查处了一批生态环保领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问题。今天,广东省纪委、省监委通报称,2018年6月5日至7月1日,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涉及失职失责党员干部342人。

当天,广东省纪委、省监委还通报了清远市黑臭水体治理弄虚作假和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漫水河污染问题的查处追责情况。

清远市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和省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不力,23人被查处,5名厅级官员被问责。

6月11日,生态环境部官网等相继报道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随机抽查清远市海仔大排坑的治理情况,现场发现水体发黑发臭,反映清远市黑臭水体治理存在“假装治污”“表面治污”等情况。经查,2017年上半年,清远市水务局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文”要求,在短时间内达到整治目标,在沿途截污、清淤疏浚等根本性措施未开展到位的情况下,采取水系连通的“应急处置”方式(调水稀释)让黑臭水体临时达标,并向广东省住建厅谎报“通过采取截污控源、三清保洁、水系连通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已达到水体洁净、不黑不臭整治效果”,请求广东省住建厅予以成效评估。同年8月,广东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赴清远进行黑臭水体整治现场检查后,作出“符合初见成效评估要求,可视为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的评价意见。清远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黑臭水体整治过程中存在谎报整治情况、虚报整治进度、夸大整治效果等问题,广东省住建厅在清远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审核材料把关不严,专家现场检查走过场,存在监督检查不力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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