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供述称,因为平时他跟王刚关系不太好,当时没考虑后果,他认为这件事把他的名誉和家人的名誉都毁了。
发诽谤微信者遭索赔
二中院认为,刘伟因怀疑多个微信群中毁损其名誉的言论系王刚所发,持刀刺切王刚胸腹部等部位十余刀,并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所犯罪行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刘伟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达成赔偿协议、认罪悔罪等情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以刘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北青报记者获悉,对于发微信损毁刘伟名誉的王强,刘伟提起了自诉,要求法院以诽谤罪判处王强承担刑事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50万元。去年11月,该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在当时的庭审中,王强承认事情是自己做的,但没想到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他愿意尽最大努力赔偿,接受法律制裁。
目前,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刘伟撤回了自诉。
因为误认为同事王刚(化名)冒充自己在微信群里发表言论污蔑自己,刘伟(化名)找王刚理论时将其杀死。后来刘伟才知道发微信诽谤自己的是以前的同事王强(化名)。案发后,刘伟赔偿了死者王刚家人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