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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文学院回应沈阳事件 前院长自责引人失察

2018-04-07 14:00:54  封面新闻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南大文学院建议沈阳辞去教职,前院长发个人说明自责引人失察

现代快报讯(记者倪宁宁谢喜卓)4月7日上午,南京大学文学院在其官方网站,发表《南京大学文学院关于北大校友网上发文的声明》,表示“经讨论,决定支持两校(北京大学‘南京大学)的声明;就一些传闻作出说明;建议沈阳辞去南京大学文学院的教职”。南京大学文学院前任院长丁帆也在其朋友圈发表了个人说明,自责引人失察。

4月7日上午,南京大学文学院前任院长丁帆也在其朋友圈发表个人说明,共有两点:“一、沈阳教授调入南京大学文学院是我主政期间,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外调就同意引进人才,属引人失察,全部责任由我个人承担,本人可以接受任何处分。二、本人同意并服从南京大学文学院的一切决定。”

近日,长江学者沈阳被指性侵95级北大女学生致其自杀一事,在网上迅速升温,4月6日,北京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发表《说明》,称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公安局西城分局,对沈阳的事件做出事实认定,给出了调查结果,同年7月,北京大学也对沈阳做出了行政处分。南京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也发出《声明》,表示高度重视,并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研判,并密切关注事件发展。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4月7日上午公布的这份《南京大学文学院关于北大校友网上发文的声明》明确指出,当年是沈阳主动联系南京大学文学院,申请以南京大学作为推荐单位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在调动过程中,北京大学相关部门和沈阳本人都没有向南京大学文学院说明曾经因师德师风问题接受处分之事。南京大学文学院基于沈阳具有的“北京大学中文系副主任、北京大学特聘教授”等高端人才身份,没有向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请求前往北京大学外调查档。为此,南京大学文学院愿意承担人才引进工作程序不严谨的错误并向南京大学请求处分。”

同时,该《声明》也交代了沈阳要求调往上海师范大学简单过程,“2017年2月,沈阳向南京大学和文学院提出调往上海师范大学,后又向文学院说明因对方原因未能调动。目前,沈阳的人事关系仍在南京大学文学院。但据上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的介绍,沈阳‘现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光启讲席教授,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传学院教授’此中的原因,南京大学文学院并不知情。”

《声明》最后表达了南大文学院的立场和决定:

1、沈阳在调动工作的过程中隐瞒事实,存在职业道德问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沈阳未能以党纪党规严格要求自己。

2、根据两校的《声明》,沈阳目前处于等待核查和调查的阶段。在此阶段,停止沈阳从事南京大学文学院的教书育人工作。

3、北京大学的处分已经证实沈阳的师德师风存在过问题,任何处分都不能代表事实的消亡。南京大学文学院应该及时纠正人才引进工作的错误,坚持以师德为上的原则,重新审核沈阳的师德师风是否符合南京大学文学院全体同仁教书育人工作的要求,是否能得到这个共同体的认同。南京大学文学院认为:他不符合。

4、网络的议论已经严重影响南京大学文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学术声誉。沈阳已经不适合在南京大学文学院工作。

(责任编辑:费琪 CN001)
关键词:沈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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