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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市市属公立医院招聘公告

2017-09-20 10:52:1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为进一步创新人才招聘工作方式,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组织下属14家市属公立医院于2017年9-10月统一开展校园招聘及网络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收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

5.应届毕业生岗位面向2017、2018年应届毕业生,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予受理: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它要求:

1.学历要求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

2.专业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儿科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儿科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妇产科学”,则不符合要求。

3. 2017年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需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如未取得学位证,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拟取得学位证书时间的证明。

三、校园招聘考点

本次设北京大学医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吉林大学医学院、中国医科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南昌大学医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中山大学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广西医科大学15个校园招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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