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花溪区清溪社区经济服务部原负责人罗继莲包庇违法“种房”问题。2015年,罗继莲利用负责控违拆违工作的职务之便,收受辖区村民肖某发现金5万元、任某云现金1.5万元,包庇该两村民的违法“种房”行为。2017年4月,罗继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案款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追缴。
4.息烽县房屋征收局副局长唐铸帮助违法建筑修建户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问题。2015年—2016年,在息烽县龙泉大道项目中,唐铸利用职务之便,将张某私自搭建的300平方米的无证房作为有证房进行征收、将违法搭建的200平方米钢架棚纳入经营性补偿范围进行征收,帮助张某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100余万元。唐铸收受张某贿赂10万元。2017年3月28日,该案进入司法程序,涉案款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追缴。2017年7月31日,息烽县纪委对唐铸进行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