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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辅导机构的“老师”也是老师

2017-09-13 07:56:2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作者:杨三喜

【光明时评】

据媒体报道,中国教育学会日前为首批121名通过辅导机构教师专业水平等级认证的高级教师颁发证书。这是辅导教育行业首次采用统一标准对机构教师的专业水平进行评定。据了解,中国教育学会还将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合作,逐步建立起行业规范机制,开展并建设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第三方质量认证和评估体系。

据《中国辅导教育行业及辅导机构教师现状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辅导行业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元,学生人次超过1.37亿,辅导机构教师规模达700万至850万人。但长期以来,辅导教育行业没有明确的定位,常被称为“影子教育”,机构教师则处于身份不明、职业发展通道不畅的尴尬境地。每到教师节,这些教师都会产生“我们应该过教师节吗?”的身份疑问。甚至有些家长认为,社会机构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教学关系只不过是“买卖关系”,教师们则是“提分工具”。而公办教育体系中的职业资格认定、职称评定、职业荣誉也都与社会机构教师们无关。

职业发展通道正是造成辅导机构教师流动性大的重要原因。流动性大、师资不稳定的结果则是教师队伍质量不稳定、师资水平参差不齐。占整个行业市场比重超过95%的中小辅导机构,由于教师体量较小,没有完整的内部教师发展通路,教学质量不稳定的问题更为凸显。

为吸引生源,辅导机构多选择在虚假宣传上下功夫,甚至不乏知名上市公司把应届毕业生“包装”成名师的丑闻。《光明日报》之前就揭露过上海一家名为“脑立方”的忽悠公司,该公司竟用“过目不忘”“七天成为诗人”等一系列玄之又玄的教学内容来忽悠家长和学生。这种野蛮生长的状况必然会引发信任危机,从而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

今年9月1日,新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为民办教育的管理确立了依据。新法明确规定,民办学校教师具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法律地位,并指出“所称的民办学校包括依法举办的其他民办教育机构”。而诸如建立辅导机构教师专业水平等级认证体系,为辅导机构高级教师颁发行业认证的等级证书等畅通机构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的做法,也都将增强机构教师的职业认同感,促进辅导机构师资力量的稳定和师资水平的提升,使行业发展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

社会辅导机构的“老师”也是老师,这既意味着他们有着同样的职业尊严,也意味着要遵守同样的职业标准和伦理。由中国教育学会这样的第三方机构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合作,建立行业规范机制,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此,可以引导辅导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协调各方利益、规范各方行为,实现良性竞争,推动辅导教育行业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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