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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发布电视剧新政:严禁播出机构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

2017-09-09 12:26:39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北京9月9日消息(记者冯悦)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昨天(9月8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新政规定:严禁播出机构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

《通知》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共14条,内容涉及加强电视剧创作规划、加强电视剧剧本扶持等,涵盖了电视剧行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

《通知》出台的背景之一是,电视剧行业一些现象引发争议,比如明星演员高片酬,电视剧制作成本结构不合理,收视率造假等,影响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在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电视剧投入、分配机制方面,《通知》提出,充分尊重和鼓励原创,在投入和分配上体现创意和知识的价值。行业组织出台电视剧成本配置比例指导意见,引导制作企业合理安排电视剧投入成本结构,优化片酬分配机制。规范购播和宣传行为,维护行业健康发展,严禁播出机构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综艺节目、网络剧参照电视剧的规定执行。

在完善电视剧播出结构方面,《通知》提出,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和电视剧频道、各省卫视综合频道、从事电视台形态服务的重点视频网站,每年都要在黄金时段安排播出重大革命历史、农村、少数民族、军事等题材电视剧,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形成各种题材结构比例适当的播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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