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警方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为民企保驾护航
在分析贺某犯罪动机时,民警认为,其主要心态是心存侥幸,法律意识淡漠,利用公司管理漏洞,为了快速发财铤而走险,以“配资炒股”的方式侵占公司财物,最终因为无力偿还其侵占的公司财物而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渝中警方提醒企业:职务侵占犯罪的发生和发展与公司、企业的整体管理、运作密切相关,公司、企业要加强自身内部的规范和管理,采取各种措施约束和控制员工行为,才能从根本上防范此类犯罪的发生。要严把用人关,除了考虑业务能力外,更要考察人员的道德品质;加强员工教育,法制培训,教育员工懂法、守法,培养职业道德观念;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形成依法办事、制度管人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针对财物管理、货物流转、合同签订等重要环节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企业一旦发现员工有职务侵占的行为,绝不能姑息迁就,对情节轻微的要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给与处罚,对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固定并提供证据和线索,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悉,自8月28日重庆市公安局推出30条服务民营经济新举措后,渝中警方迅速行动,坚决贯彻落实30条服务民营经济新举措,各执法部门根据业务范畴和渝中辖区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犯罪,创造公平公正的生产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