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9日,《北京日报》6版
再过两天就是我国第33个教师节。从上世纪80年代延续至今,“9月10日教师节”早已深入人心。追溯历史,教师节从提议到正式设立前后经过了四五年。
政协委员建议设立教师节
1981年3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中国民主促进会的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提案,案由是:建议确定全国教师节日期及活动内容案。
提案人是徐伯昕、吴贻芳、史念海、李霁野、张明养、叶至善、徐楚波、郑效洵、马力可、霍懋征、葛志成、方明、巫宝三、张景宁、叶圣陶、雷洁琼、柯灵(此为原件签名顺序)。提案理由是:教师担负着培养四化建设人才的重任,应当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现在儿童有儿童节,青年有青年节,我们认为培养他们成为社会主义宏伟事业接班人的人民教师也应该有教师节……后来,该提案被全国政协编为第170号提案。
其实,这并非我国第一次提出“教师节”的概念。据本报1985年1月16日1版《何东昌作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说明》一文记载,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领导人发表书面谈话,宣布“五一国际劳动节”同时为“教师节”。但执行的结果是“教师节”实际上并不存在。
“文革”中,教师被贬为“臭老九”,社会地位极其低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师的政治、社会地位开始提高,但尊师重教远没有形成一种社会风气,殴打教师的事件时有发生,教育工作者真正树立以教书育人为终身职业的思想也还不够普遍。
为此,1981年,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希望以设立教师节的方式,让教师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受到全社会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