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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河长制进程中,洛阳市紧密结合正在强力推进的“四河同治、三渠联动”综合治理工作,成立市级层面的河长制办公室,由市委书记担任市第一总河长,市长担任总河长,副市长等11位市领导担任副总河长、市级河长。伊、洛、瀍、涧四河河长担任四河综合治理的指挥长。
同时,洛阳市对全市30平方公里以上、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18条主要河流和9条城市渠系,均已明确了市、县两级河长,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渠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治联保、联防联控。
统筹兼顾,以河长制推动河“长治”
沿洛河两岸兴建的洛浦公园,已是洛阳的一张城市名片。
眼下,洛河的市区东段正在实施河道治理工程。洛阳市水务局负责人介绍,拦河坝和河道治理工程主体已建成。
“如今漫步在洛河两岸,河水清澈,空气清新,让人心情舒畅。”市民刘女士说。
洛阳市把“四河三渠”综合治理列入重大专项,共安排实施项目234个,其中,“四河同治”项目210个、“三渠联动”项目24个。
在推动“四河同治、三渠联动”工作机制中,洛阳市建立“市委市政府牵总、河长全流域负责、市区责任分包”的“1+4+8”指挥体系。伊、洛、瀍、涧四河,分别设立由市级河长任指挥长的专项指挥部,四河流经的县(市、区)相应的河长,均由所在地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对“四河”治理、管理、保护负总责,实现了河长制与“四河同治、三渠联动”综合治理的紧密结合。
作为落实河长制的工作保障,洛阳市建立五项工作制度,即河长制市级会议、工作督办、信息通报、河道基层巡查员和工作考核办法。
按照一河一策、一段一长、分工负责的要求,今年年底前,洛阳在全市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和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下但对当地生产生活有重要影响的河流,以及城市区主要渠道水系设立河长,各级河长和工作人员责任落实、上岗到位。
根据规划,到2018年,伊洛河汇合处断面水质指标提高到Ⅲ类,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到2020年,“四河同治”规划确定的主要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基层巡查,延伸河长制“神经末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