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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回应产妇坠楼事件

2017-09-08 05:01:5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亲戚也罢,丈夫也罢,医生也罢,意见都是统一的,才能进医院,如果意见不一致,医院怎么会给我们签字?

记者:女儿和女婿关系如何?

郝爱英:女儿和女婿,婆家、娘家关系一直都挺好的。要是他们有一点隔阂,我能受得了吗?现在很多事情都是瞎猜测的,我是她的亲生母亲,我都没想到,社会上这么多的胡言乱语,就给我们说成了这样。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报道

■舆论焦点

生孩子方式到底谁说了算?

备受关注的陕西产妇坠楼身亡事件持续发酵。9月6日,陕西省榆林市卫计局介入调查此事。然而,舆论的争论并没有随之减弱,事件中牵连出的“选择哪种生产方式,决定权到底属于谁”广受热议。

顺产或剖宫产,究竟应该听谁的?

本事件的舆论中,许多人将剖宫产作为一个可供选择的选项,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剖宫产是为解决难产问题而出现的一个医疗措施,但顺产还是剖宫产,实际上并不是一道主观选择题。“目前,国内有不少医院对于剖宫产还是在进行控制的,并非是患者提出就能做。”妇产科专家龚晓明说。

“为了解决困难的分娩,降低并发症的情况下是可以选择剖宫产的”。龚晓明举例,产妇在难产、胎位异常、骨盆异常、胎盘异常、胎儿异常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剖宫产。

“有些精神因素造成不能够顺产的,在实际操作中都会适当放宽指征。”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乌兰说。

同时,《侵权责任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也明文规定,产妇有决定能否手术的权利。“产妇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有能力表达自己的意愿,完全可以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负责,医院只需取得产妇本人签字即可手术。”北京市富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倪娜说。

尽管法律有明确规定,但是关于各大医疗机构的手术性治疗中,签字同意权的配置问题一直存在不同观点的交锋和争论。“患者本人具有一定的决定权,但是她的伤病住院治疗产生一定的费用以及后续康复期间的照护也与家庭成员、近亲属具有不可分割的利益关系,因此,其他的家庭成员也有一定的发言权。”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龚晓明也指出,在现实生活中,“剖宫产,由家人和医院共同决定的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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