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逐步将现有政府投资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的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交由住房租赁企业管理,支持企业向机构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力争到2020年,培育和发展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不低于50家。
在租房支持政策上,《实施方案》提出,要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侯初初/《成都日报》)
合肥
出台住房
租赁试点方案
广州、南京等地相继出台了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后,合肥市作为12个全国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单位之一,于8月22日正式公布了《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要在2017年底前,组建市区(开发区)两级国有房屋租赁公司,全面启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政府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市区两级租赁服务管理机构,出台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促进住房租赁备案率逐步提高。
此外,方案还明确提出要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构建购房租赁和监管体系,同时完善规范住房租赁服务。对于承租人享有的社会公共服务权利,方案提出,将结合合肥实际,出台配套政策,明确住房承租人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健康促进、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区事务、科技申报、住房保障和公积金提取等方面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新华网)
济南
市区租房落户
迎来第一人
9月1日中午,在王舍人庄租住的陈先生在历城公安分局户政服务大厅拿到济南鼓励落户区域第一份租房落户准迁证,成为第一个租房落户的受益人。
30岁的陈先生从东平来济南,在济南生活十余年了。购买的商品房房产证下不来,学历又不够,一直租房的陈先生遭遇落户难题。8月10日,济南户籍新政开始实施,户籍新政中鼓励落户区域可租房落入,让难题现转机。在老市区的鼓励落户区域,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的,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区域落户。
9月1日下午1时30分,陈先生到历城户政服务大厅,户籍民警通过电脑将准迁证打印出来交到了陈先生手中。历城公安分局户政科专门为陈先生开辟绿色通道,及时联系其原户籍地派出所,加急办理其落户手续。当天下午3时许,陈先生在王舍人庄派出所拿到了崭新的户口簿,一家三口正式成为“济南市民”。
(杜洪雷/《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