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为失能、半失能老人
设立“家庭病床”
《规划》提出,辽宁将鼓励医疗机构将疾病预防、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延伸至社区和家庭,为失能、半失能老人设立“家庭病床”。鼓励和引导全科医生通过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方式,方便老年人在家接受康复护理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组织老年人进行体检一次,要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康复护理、健康教育等服务。
老年人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对未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70岁以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住院期间的手术费、普通床位费、单项单价(基准价)百元以上的检查费,按不超过70%的价格收取。鼓励各地区医疗机构减免老年人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贫困老年人诊疗费。
到2020年每万人
拥有200平方米以上养老服务设施
按照《规划》,到2020年,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设施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和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的标准纳入小区配套建设规划,全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3000个。
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助购等个性定制服务,为居家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有偿形式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辅具配置、精神慰藉、法律服务、信息咨询、紧急救援等服务,为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独居老人安装紧急无线呼叫装置和配置必要的生活辅具。
发展智慧养老
推进老年人物品代购服务
按照《规划》,辽宁将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重点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等精准的私人订制服务。支持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化产品、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健康养老移动应用软件(APP)等设计开发。
新建城市道路
无障碍率达100%
按照《规划》,到2020年,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服务场所无障碍率达到100%。加快推进老旧居住小区和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重点做好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公共出入口、走道、楼梯、电梯候梯厅及轿厢等设施和部位的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贫困、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家庭设施改造,组织开展多层老旧住宅电梯加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