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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啄木鸟说纪】巧立名目发补贴 触犯纪律悔莫及

2017-09-07 07:17:0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通讯员 易鹏

“我对此事怀着无比愧疚的心情作深刻检讨,诚恳接受组织对自己的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理。”兰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党支部书记高励州在检讨书中写道。

事情缘于一封举报信。2015年8月,一封署名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的举报信反映:“兰州市福彩中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巧立名目,滥发补贴。”这引起了兰州市纪委高度重视,立即组成核查组开展调查。

核查组第一次与高励州谈话时,他自信满满地讲道:“我们是按照《兰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暂行办法》发放津贴补贴的,我们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销售任务按照票种逐月分解、逐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绩效工资、奖金进行分配。”说着便拿出相关文件让调查人员翻看。

到底是合规发放还是违规滥发?为了核实情况,核查组开展了扎实细致的外围核查工作。经核查发现,市福彩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位所需经费按照年初编制预算,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逐月向财政申请经费。经费拨付单位后,市福彩中心以“加班费”“交通费”“误餐费”等各种名义发放津贴补贴,这些发放项目都是市福彩中心自行设立的。

在充分掌握违规事实后,核查组再次与兰州市福彩中心主任胡海波、党支部书记高励州进行了谈话,告知单位自行发放津贴补贴属违规行为,两人对自己所犯错误悔恨不已。

“针对指出的问题,我感到十分后悔,没有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思想认识不够,我愿意积极配合组织调查,毫不隐瞒自己存在的问题,将自己违规领取的津贴补贴全额退缴,接受组织对我的处分。”胡海波说道。

【执纪者说】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各地三令五申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但仍有一些单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巧立名目发、变着法子发。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带头守纪,令行禁止,如果无视纪律规矩,等来的只能是纪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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