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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扶贫政策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2017-09-05 08:11:4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具体实践中,甘肃检察机关监督“三级公开”、推行“三级报备”。张泽武解释说,“三级公开”就是检察机关监督县区各涉农扶贫部门向各乡镇公开涉农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在全县(区)的实施情况;各乡镇政府向各村社公开实施情况;各村向全体村民公开分配落实情况,充分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同时,检察机关还建立了“三级报备”制度,要求涉农扶贫部门将自身监管或实施的所有政策资金信息向所驻检察联络室报备;乡镇向所驻的检察室报备;村级组织向所驻的检察联络室报备,确保检察机关及时掌握相关动态信息,开展同步监督。

搞预防办案子增强农民群众脱贫获得感

“接近100平方米的房子,老百姓花八九千元就能买到手。”8月25日,张掖市民乐县“圆梦苑”小区施工现场,民乐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曹萍向记者介绍起该小区。

“圆梦苑”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小区,将彻底改变全县10个乡镇的22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生活条件和生产方式。目前一期工程已经达到入住条件,二期工程也已接近尾声。

“易地扶贫搬迁既针对涉农扶贫领域,又针对重大项目建设,是最高检、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挂牌督办项目。我们突出其重点地位,持续推进项目预防监督。”张泽武说。

“圆梦苑”项目一开始实施,民乐县检察院就在项目工地设立了检察联络室,曹萍作为该项目的预防监督员,不定期对项目的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

“从项目的招投标、资金的管理使用,甚至是摇号分配房源,检察机关都全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且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让我们的工作更加规范。”民乐县副县长赵富对记者说。

“圆梦苑”项目的安全落地,是甘肃省检察机关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中,有效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一个缩影。

统计显示,在形式多样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甘肃省检察机关共向涉农扶贫部门和乡镇村社提出检察建议900件,帮助整章建制1226项,开展警示教育7288次,对919人进行预防警示约谈,教育挽救了一批处在犯罪边缘的基层干部。

与此同时,甘肃省检察机关在开展专项行动中,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特别是紧盯涉农资金使用,坚决查处“小官大贪”“蝇贪蚁贪”。如查办的陇南市武都区扶贫办原主任董某受贿332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891万元案,在当地形成了强烈震慑作用。

2014年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共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729人,净化了涉农扶贫领域政治生态,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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