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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公告叫停ICO,比特币等代币全线大跌 投资代币面临高风险

2017-09-05 03:36:4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老猫:ICO是创造一些好的项目的一个路径,但是我那时候看那些ICO项目,发现整体市场上比较混乱,我们从5月份就已经发现大量含水量特别高的项目就开始出现了。

神州数字CEO孙江涛2014年就开始关注这个领域并有相应的投资经验,他认为ICO因区块链技术开发而产生,然而目前90%的ICO项目与区块链技术关联度不高。这恰恰反映出ICO领域的泡沫程度。

在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看来,即便是第一类预售性质的ICO仍然不排除非法融资的可能:

李爱君:有些白皮书里面,它没有明确的标的,我投向什么样的项目,项目是什么样的,有些白皮书连这种标的都没有,一个合同没有一个明确的标的,那就是一个诈骗.还有一些呢,虽然合同有标的,但是吸收来的资金并没有投向白皮书里面所规定的项目,你把资金挪用了,那么这也是一种欺诈行为。

代币发行后进入二级市场,受到资金炒作,类似于集中竞价交易,则是上半年ICO收益疯狂、投资者非理性涌入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投资比特币收益在300%以上,投资以太币收益在500%以上,而投资ICO收益率往往能够达到百倍以上。李爱君表示,这实质上也违反了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

李爱君:你没有拿到一个交易所的牌照,你不能去做一个集中交易,你更不能去做一个期货的交易,也不能做一个融资融利的交易。

根据七部委公告,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也就是说,中国官方昨天正式宣布,ICO属于非法融资。

公告同时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也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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