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代理人、上海创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箐友认为,经与专业打假人士及手机销售维修方面专家咨询,手机的生产技术早已没有难度,难的是为知识产权保护设置的代码。被告清楚苹果公司的编码规则,也很容易能获得掌握苹果公司已经投放市场的手机的代码,因此其制造出来手机所标注的的机身代码和主板码,一定是苹果公司尚未投放市场的。因为一旦真品投放市场后系统被激活正常使用,被告投放的与正品同样代码的假主板就不可能再被激活使用,仿冒品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破烂。“当然,真品是不用担心自己与假货谁先上市被激活的问题。本案争议手机主板码对应的真主板,在争议手机使用了两个多用后才安装到一部正品手机上,再销售出去使用又是更迟的事情了。从同样代码的主板安装、激活时间上看,假货(争议手机上安装的)在先,正品在后”。
2017年6月12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原告方所述证据不足”等缘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方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决定继续上诉,该案的二审将于2017年9月5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