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筹备研讨班时,全国律协王俊峰会长提出:可不可以搞一个宣言或《倡议书》,对刑辩律师的言行进行规范,这个想法得到一致响应,都认为很有必要。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马上开始起草工作,韩嘉毅、焦鹏、郝春莉等委员献计献策,共同动手,起草了倡议书的初稿。有时候,两个人为了一处简单的修改争论不休,谁都不肯让步,都要求提交会长、秘书长进行“裁决”。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也都是全员上阵,对倡议书稿子进行反复打磨。
数日后,一份拟提交研讨班讨论的《倡议书》(讨论稿)出炉。司法部张军部长、熊选国副部长听说准备在这次研讨班上通过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倡议书》后,都很高兴,认真审看了《倡议书》(讨论稿)。张军部长说,《倡议书》就是一个正面的要求和倡导,是给律师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一些指引,要拿到研讨班上,供大家讨论修改,达成一致。全国律协决定将讨论稿提交研讨班讨论。
火花碰撞 《倡议书》呼之欲出
8月29日晚19:00,为了让更多的律师发言,研讨班分两组讨论,《倡议书》成为讨论的焦点。
在第一组所在的702会议室,工作人员将《倡议书》(讨论稿)发到每一位学员手中。首先发言的是浙江徐宗新律师,他说“倡议书写得很到位,但有些词要做些修改。还有些提法似乎不妥,我建议把‘把法律当武器、把法庭当舞台’删去”。山东李中伟也明确反对把法庭当舞台的提法。巧合的是,第二组的湖南的邢伟国律师说了同样的观点,“把法庭当舞台,我们搞行为艺术可不可以?不要把法庭当舞台。这种语言我接受不了。”操着浓重湖南口音的张重实律师认为,“保障司法人权”一词不妥,建议直接用刑事诉讼法中“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说法。刘卫东律师也认为,“能不能把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司法人权稍微掉个头,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放在前面”,而上海潘书鸿律师则建议,把刑辩律师肩负维护司法公正的“特殊职责”修改为“神圣职责”。
“我还是想说几句”,陈以轩律师说:“我认为没有必要制定《倡议书》”。话音刚落,有多年辩护教学及立法经验的召集人顾永忠律师立即说:“《倡议书》就是倡议大家做正确的事,做符合律师职业身份的事。我觉得很好、很有必要。”
“庭外言论”是《倡议书》(讨论稿)中争论最激烈的焦点。北京的陈建刚律师站起来说,“在律师和法庭这种对抗当中,通常情况下对于法官的违规没有什么处罚,对律师反而是有处罚,如果不让律师在法庭之外说话,矛盾会越积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