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前立下遗嘱,并成立信托基金管理其遗产。当中订明其母每月可领取7万港元的生活费;赠送170万教育经费予其二哥及姐姐的儿女,供他们读书至大学毕业;以及将自己的两处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遗嘱还指明,直至覃美金去世,所有资产会扣除开支捐给妙境佛学会。
在此后的12年里,梅妈不直不停地打官司争遗产,希望一次性领取7100万的生活费。梅妈原本有一套和梅艳芳联名买的房子,但在梅艳芳去世后以500万港币卖掉买了另一套物业,后来为了打官司2007年底以900万港币卖掉了。之后,梅妈以月租4.3万港币租住在跑马地一个大单位。
10多年的官司之路,也让这位90多岁的老太太生活拮据,结果上演了“在街边地下捡菜,炖豆腐吃”一幕!后面打着打着就出现了梅母拖欠律师费的新闻,这些都是有数据作为参考的。为了能够还清高额的债务,原本梅母每月能够领10多万生活费的,只能消减了一部分用来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