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监测数据造假成为环保管理中的一个热点问题,特别是近期陕西发生的空气采样器“戴口罩”案,更让公众对环境监测的可信度产生了质疑,别涛表示,针对这一问题,新法也做了针对性的规定,依法保障数据真实性。“企业要保证监测仪器的正常运行,禁止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没有安装监控装备或者没有与环保部门联网或者没有保证其正常运行的会被处以2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逾期不整改的,将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如果用篡改数据掩盖非法排污的,由此发生污染,根据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这会构成刑事犯罪,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新版水污染防治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